接送考生車輛輕微違法的 教育警告后放行
發(fā)布時間: 2018-06-06 14:08:25 |來源:揚子晚報 | |責任編輯: 孟君君
為給廣大考生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除了部署交警全力做好交通安保,還聯(lián)合江蘇教育考試院發(fā)布了文明出行倡議。
據介紹,今年高考期間,江蘇交警部門將在考場周邊有條件的單位和道路兩側設立臨時停車場和停車泊位,并設置停車引導標志。對考場周邊易堵路段、路口將增派警力,必要時采取臨時限行、單向交通等管理措施。禁止進入考場周邊道路的車輛鳴號,禁止重型貨車、掛車等噪音較大的車輛駛入考場周邊道路。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表示,對接送考生車輛發(fā)生輕微交通違法行為的,教育警告后放行。遇有交通擁堵、發(fā)生交通事故及忘帶考試證件的考生,交警部門將及時提供應急救助服務。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將為運送考生、監(jiān)考老師和試卷的車輛開辟“綠色通道”。(通訊員 蘇交軒 記者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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